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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

  • 2023.04.11
  • 通知公告

全校各单位:

为了确保学校实验室运行安全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杜绝安全责任事故,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8号)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和内容

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教学实验实训室(含实验室物品仓库和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场所)和相关场所。检查内容按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(附件1)进行检查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此次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:

(一)部署动员阶段(2023年4月初)

学校按照教育部部署要求,部署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,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及工作要求。

(二)自查自纠阶段(2023年4月14日前)

各学院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,对学院所有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。按照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3年)》(附件2)要求,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。并于4月14日前将学院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》及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。

(三)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阶段(2023年4-5月)

1.学校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小组。组长:陈伊娜,副组长:崔百宁、梁剑、梁桂明,组员:龙福贵、席志刚、唐新宇、李根、王子飞、代春雷、区穗玲、余庆兰、谢平娟、谭祥列、余培先、郭建新、苏华、李细华、谢梓红、关志聪、吴若华、吴锦亚、莫卓潼。

2. 4月中旬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小组到各实验实训室进行现场检查,请各学院做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。

3.现场检查后,学校发布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检查通报及整改通知书。

4.各学院根据整改通知的要求进行整改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,并按期完成整改。

5. 5月初由实验实训中心及保卫处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

(四)做好迎接现场检查抽查准备(5-6月)

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将于5月-6月组织现场检查抽查,各学院需做好迎检的准备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,主要领导作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,要亲自抓,分管院领导具体抓,务必要落实好检查工作。

(二)必须全面认真细致排查,不留死角,不留隐患,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,及时整改,对一时难以达到防范要求的,要采取切实有效地补救措施,堵塞漏洞,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风险。

(三)明确工作责任,狠抓措施落实。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落实、隐患不整改、情况不报告的,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

附件: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

           2.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3年)

           3.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



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

2023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