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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(试行)

  • 2022.04.15
  • 实验室管理


为了加强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,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效益,更好的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根据教育部颁发的《高等学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范畴

(一)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;

(二)单价在10万元(含10万元)以上的仪器设备;

(三)单价虽不足10万元,但属配套使用,总价值10万元(含)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;

(四)单价虽不足10万元,但属于从国外引进,作为二级以上的计量或校验标准使用的仪器设备;

(五)单价虽不足10万元,但属于我校稀缺的仪器设备。

二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

(一)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,由使用单位提出确实可行的论证报告,论证内容为:

1.工作任务的必要性、紧迫性;

2.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;

3.安装使用的场所、环境及设施条件;

4.零配件、附件及耗材料的保证;

5.使用效率、经济效益及风险预测等;

6.经费总预测及后续经费保证(含运行、维护所需各种消耗费用)。

(二)填写《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精密仪器设备申购书》,连同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并报送实验实训中心汇总,提交专家组论证。论证通过后,由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;

(三)已审定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,申购单位要同时考虑房屋、安装设备及技术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,保证设备到货后能及时安装、调试和使用。

三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

(一)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,是保证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的基础,必须认真做好该项工作;

(二)建立验收、安装及调试工作组,该组由实验实训中心的技术人员及使用单位的专家、教授及操作人员等组成;

(三)验收组在设备到货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阅读消化技术资料,设计严密的验收方案,准备必要的测试工具;

(四)到货后认真按合同及时开箱进行实验验收。

1.实物外形有无破损、锈蚀和受潮霉变等,根据合同及装箱单清点数量是否相符。

2.按照合同及仪器说明书,逐项验收仪器的功能,考察仪器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。

3.安装调试中,发现有数量及质量等问题,应在索赔期(一般从货到港、站起计算九十天内)前二十天提出,由商检部门出证,送订货主管部门办理索赔事宜。

4.验收工作中要认真填写《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精密仪器设备档案》及《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精密仪器验收单》,验收人员要签字。

5.验收人员对该仪器技术性能没有把握时,可聘请校内外专家协助验收。

四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

(一)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和资产管理处、实验实训中心共同管理,每台仪器要专人操作、使用和维护。其他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,方可上机操作;

(二)使用单位要根据《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制定管理、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,并严格执行;

(三)逐台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,及时填写使用、维修及维护保养记录,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,档案的内容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、可行性论证报告、申报审批、购置、验收及运行使用,直到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;

(四)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统计表;

(五)实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考核。

五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和报废处理

(一)维修前需填写《仪器维修申请登记表》,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;

(二)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报损、报废及调拨等处理,按《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六、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七、本办法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。